Business Services Terms

生效日期: 2023年7月25日

仲裁通知:您必須遵守本企業服務條款所定之仲裁條文。如果您與 Snap Inc. 簽訂合約,則您與 Snap Inc.放棄任何參與集體訴訟或集體仲裁的權利。

簡介

本企業服務條款構成 Snap 與同意本企業服務條款之個人,以及該個人代表之任何實體 (以下稱「您」) 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之契約,規範 Snap 企業產品與服務 (以下稱「企業服務」) 之使用。本企業服務條款引用 Snap 服務條款及補充條款與政策為內容。企業服務係指 Snap 服務條款所定義之「服務」。

1. 簽約實體;帳戶

a. 與您簽約的 Snap 實體依您居住地點 (個人),或您實體的主要業務據點而定。針對個人使用企業服務的個人,若居住在美國,「Snap」指的是 Snap Inc.;若居住在美國以外地區,則為 Snap Group Limited。若個人代表實體使用企業服務,若實體的主要營業據點在美國,「Snap」指的是 Snap Inc.;若主要營業據點在美國以外地區,則為 Snap Group Limited,即便該實體是位於其他地區之實體的代理人亦同。然而,若地區條款根據您使用的企業服務指定不同實體,那麼「Snap」則指的是地區條款中指定的實體。

b. 您可能必須建立並維護帳戶與子帳戶,以使用企業服務。您有責任設定並撤銷帳戶的存取層級,並提供與更新任何 Snap 合理要求的資訊,包含帳戶各成員最新的電子郵件地址,以及所有帳戶活動。如果您獲得授權存取第三方帳戶,您在存取該方帳戶時,必須遵守本企業服務條款。

總之:與您簽訂合約的 Snap 實體取決於的主要業務據點。您有責任將企業服務帳戶詳細資訊,以及帳戶中的任何活動保持在最新狀態。

2. 限制

a. 除了 Snap 服務條款中的限制外,您不會,也不會授權、鼓勵或允許任何單位:(i) 將本服務與以開放原始碼授權提供的軟體搭配使用或結合,且該授權對本服務產生違背本企業服務條款的義務,或該授權意圖授予任何第三方對於 Snap 於本服務中的智慧財產權或專利權之任何權利或豁免權;(ii) 未經 Snap 事前書面同意,為任何目的,透過本服務收集、存取或以其他方式處理任何個人資料;(iii) 傳輸任何「後門程式」、「定時炸彈」、「木馬程式」、「蠕蟲」、「完全停機裝置」、「病毒」、「間諜軟體」或「惡意程式」,或任何電腦代碼或軟體常式,允許未經授權存取、關閉、損毀、消除、中斷或損害本服務或任何與本服務相關聯,由第三方提供之產品或服務的正常運作或使用;或者 (iv) 在未經 Snap 事先書面同意下,出售、出租、租賃、傳輸、授權、轉授權、聯合、借用或提供服務存取權 (您授權存取您帳戶者除外)。基於本企業服務條款的目的,「個人資料」、「資料主體」、「處理」、「控制者」與「處理者」的定義皆參考歐洲議會與委員會於 2016 年 4 月 27 日,基於保護自然人的個人資料處理,和該類資料自由移動,所訂定的 2016/679 號規範 (歐盟),以及廢止的 95/46/EC 命令(「GDPR」),無論資料主體、控制者、處理者或處理時所在的地點。

b. 此外,除非本企業服務條款,包含為了澄清規則所訂立的補充條款與政策另有允許,您不會也不會授權、鼓勵或允許其他單位: (i) 編篡或結合企業服務資料;(ii) 將企業服務資料與您在服務以外平台上的其他活動資料混合;(iii) 發布企業服務資料或揭露、出租、轉移或提供企業服務存取權給任何關係企業、第三方、廣告網路、廣告交易平台、廣告仲介商或其他廣告服務;(iv) 將企業服務資料與任何可識別個人或用戶身分的資訊建立關聯;(v) 使用企業服務資料重新與用戶互動或重新定位用戶,或是建立、創造、開發、增強、補充或協助建立、創造、開發、增強或補充任何用戶、裝置、家庭或瀏覽器的程式碼片段、個人檔案或類似記錄。(vi) 將企業服務資料取消彙總或去匿名化,或是嘗試取消彙總或去匿名化;(vii) 在企業服務條款,包括為了澄清規則所訂立之補充條款與政策明確允許的範圍以外收集、保留或是企業服務資料。根據本企業服務條款的目的,「企業服務資料」指的是任何與您使用企業服務相關,您所收集或取得的資料或內容,包含任何由這類資料衍生的資料或內容。

c. 若您使用 Snap 代碼,則您使用的每個 Snap 代碼以及透過 Snap 代碼解鎖的內容都必須遵守品牌規範Snap 代碼使用規範。所有透過 Snap 代碼解鎖的內容均須適合 13 歲以上者。Snap 可以自行基於任何理由隨時決定停用或重新導向 Snap 代碼,且在解鎖內容時可能加上標籤或揭露聲明,通知用戶該 Snap 代碼與內容歸屬於您。Snap 及其關係企業得將 Snap 代碼和透過 Snap 代碼解鎖之內容用於廣告、行銷和推廣目的。根據本企業服務條款的目的,「Snap 代碼」指的是 Snap 或其關係企業提供給您的可掃描代碼,以便用戶掃描與存取內容。

d. 若您在抽獎活動、競賽、優惠或促銷,包含透過服務產生或提供的活動 (以下簡稱「促銷」) 中使用 Snap 代碼、廣告或其他與您使用企業服務相關的任何內容、資料或資訊,您必須自行為遵守提供促銷之地區的適用法律,以及 Snap 的促銷規則負責。除非 Snap 提出明確的書面同意,否則 Snap 不會成為您促銷活動的贊助商或管理者。根據本企業服務條款的目的,「適用法律」指的是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則、公共命令、規則、產業條例與規範。

總之:為確保服務和其他用戶免於傷害,我們有些需要您遵守的規則。針對與企業服務相關,您收集或我們提供給您的資料,您必須遵守特定限制。若您使用 Snap 代碼,須遵守額外規則。

3. 陳述與保證

a. 合規:您陳述並保證您、任何有權存取您帳戶的個人,以及擁有、控制或與您有其他關係之任何實體:(i) 將遵循美國與其他國家的所有相關出口管制、經濟制裁和反抵制法律、規則與規範;(ii) 未列入任何相關政府機關所列之受限制方清單,且非清單上任何人員所擁有或控制,上述名單包括美國特別指定國民與其他封鎖人員名單 (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美國國務院反武擴制裁 (Nonproliferation Sanctions) 名單、美國商務部實體名單 (Entity List) 或拒絕交易對象清單 (Denied Persons List) (以下統稱「受限制方清單」);(iii) 與受限制方清單所列之任何對象或任何受美國全面制裁的國家或地區,不得有生意往來,亦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其提供貨物或服務;(iv) 不受最終目的地出口管制條例 (包括《美國出口管理條例》) 所規範。

b. 一般原則:此外,您代表並保證 (i)您擁有根據這些企業服務條款履行義務的完整權力和權利;(ii) 使用商業服務時,您會遵守適用法律與這些企業服務條款,包含為了澄清規則所制定的適用補充條款與政策;(iii) 根據您公司或組織所在轄區的法律,您是有效存在且信譽良好之實體;(iv) 您透過企業服務提供的一切資訊在所有實質性方面均完整且正確;(v) 您透過企業服務核准或提供的內容均符合這些企業服務條款與適用法律,且不侵害或盜用任何智慧財產權,且您具有所有必要的授權、權利、權限和許可 (包含來自任何第三方的授權),可以使用這些內容,且也供 Snap 及其關係企業使用;此外,您也授予 Snap 及其關係企業這些企業服務條款,以及為了澄清規則所制定的補充條款和政策中所述的一切授權;(vi) 您有責任在透過企業服務核准或提供的內容中,涵蓋任何法律規定的揭露聲明;以及 (vii) 若您透過企業服務提供的內容中,包含音樂的錄音或樂曲,您必須取得所有必要權利、授權與權限,並已付清所有必要費用,以在服務以及任何服務可能觸及之處重播、同步和公開演奏這些音樂錄音和樂曲。

c. 代理:如果您是為其他個人或實體使用企業服務的代理人,則您陳述並保證:(i) 您已獲授權並確實以本企業服務條款約束該個人或實體;(ii) 您與本企業服務條款有關的所有行為,均已且將屬於您與該個人或實體之代理關係之範圍,並遵守任何相關法律和受託人責任。若您使用本企業服務自營您為其他個人或實體提供之服務,則您陳述並保證您將促成上述個人或實體遵守本企業服務條款所定之任何義務,並就此承擔主要責任。

總之:您承諾遵守出口控制與制裁規則。您也承諾您將符合這些條款規定的標準,包含遵守法律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若您代表第三方或作為第三方供應商使用服務,可能有其他適用規定。

4. 賠償

除了 Snap 服務條款所訂的賠償義務外,您同意在適用法律允許範圍內針對因 (a) 您實際或遭指控違反本企業服務條款)、(b) 您使用由第三方第公,與企業服務相關聯的產品或服務,即使由 Snap 推薦、提供獲核准亦同;以及 (c) 與存取您帳戶的個人使用企業服務相關的行動,所衍生或有關的一切投訴、指控、索賠、損害、損失、費用、罰款、責任與支出 (包含合理的律師費用),賠償、捍衛與免除 Snap 及其關係企業、董事、管理人、股東、員工、授權人的責任。

如有任何賠償請求,Snap 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您,但即便未通知,亦不得免除您可能承擔之任何賠償責任或義務,但如您因未獲上述通知而受到實際損害則不在此限。Snap 須在合理範圍內就任何賠償請求之抗辯及和解與您合作,相關費用由您承擔。您不得在未經 Snap 事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就任何賠償請求作出和解,或承認任何責任,且 Snap 得自行決定是否提供同意。Snap 得 (自費) 與自行選任的律師參與賠償請求之辯護及和解。

總而言之:如果您對我們造成了損害,您將賠償我們。

5. Termination

You may terminate these Business Services Terms by deleting your account(s), but these Business Services Terms will remain effective until your use of the Business Services ends. Snap may terminate these Business Services Terms, and modify, suspend, terminate access to, or discontinue the availability of any Business Services, at any time in its sole discretion without notice to you. All continu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under these Business Services Terms will survive termination of these Business Services Terms.

In summary: You can terminate by deleting your account and ending use of the services. We can terminate this contract and modify, suspend, terminate your access to, or discontinue the availability of any of our Services at any time.

6. 適用法律與爭議

如果您簽訂合約的對象是 Snap Inc. 以外的任何 Snap 實體,則適用以下條款:

本企業服務條款須遵守 Snap Group Limited 服務條款法律選項條文與專屬管轄條文之規定。

如果您是實體,您對企業服務的使用,適用 Snap Group Limited 服務條款仲裁條文。

如果您簽訂合約的對象是 Snap Inc. 則適用以下條款:

Snap Inc. 服務條款準據法專屬管轄地條款適用於本企業服務條款,以及以下第 7 條的仲裁條款。

7. 仲裁、放棄集體訴訟權,以及放棄陪審團審判

若您與 SNAP INC. 簽約,則適用本節的強制仲裁條文。((若您與任何其他 SNAP 實體簽約,請參閱 Snap Group Limited 服務條款中的仲裁條文。)

a. 仲裁協議的適用性。在本第 7 條 (「仲裁協議」) 中,您與 Snap 同意:(i) Sbao Inc. 服務條款仲裁條文不適用於您對企業服務的使用,且 (ii) 任何因本企業服務條款或使用企業服務衍生或相關的索償與糾紛 (無論與合約、侵權行為或其他議題相關),包含所有依法索賠與糾紛,若無法於小額索賠法院解決,則個別由具法律約束力的仲裁解決,如本第 7 條所述,除非您與 Snap 在任一方嘗試尋求非法使用著作權、商標、商業名稱、標誌、商業機密或專利指控的衡平救濟時,不必針對糾紛進行仲裁。為免疑慮:「所有法定索賠與糾紛」一詞也包含「條款」締約人在「條款」生效日之前產生的索賠與糾紛。此外,所有與索賠的可仲裁性有關的爭議(包括關於仲裁協議的範圍、適用性、可執行性、可撤銷性或有效性的爭議)均應由仲裁人決定,除非如下文般明確規定。

b. 仲裁規則。聯邦仲裁法 (包括其程序條文) 而非州法律,管轄此爭議解決條文的解釋和強制執行。仲裁將由 ADR Services, Inc. (「ADR Services」) (https://www.adrservices.com/) 執行。若 ADR Services 無法執行仲裁,則由當事人選擇替代仲裁協會;如不同意,則會要求法院根據聯邦仲裁法第 9 條指定仲裁人。 § 5. 仲裁庭的規則將管轄此仲裁的所有層面,與這些協議牴觸者除外。仲裁將由單一中立的仲裁人來進行。所有申索或爭端之索賠總金額不超過 $10,000 美元者,都可透過尋求救濟的一方選擇以具有約束力之不出庭仲裁來解決。申索或爭端之索賠總金額 $10,000 美元以上 (含) 者,仲裁庭的規則將決定是否有權召開聽證會。任何由仲裁人在裁決上所作出的判斷,可能會在任何具有合法管轄權的法院提出參考。

c. 不出庭仲裁的其他規則。若已選擇不出庭仲裁,仲裁將透過電話、線上、書面提交,或任何上述三種方式的組合來進行,由發起仲裁的當事人選擇特定方式。仲裁將不涉及當事人或證人親自到場,除非另行經過當事人合意。

d. 費用。ADR Services 所列的服務費用,請見 https://www.adrservices.com/rate-fee-schedule/。

e. 仲裁員的權限。仲裁員將會決定仲裁員的管轄權,以及您和 Snap 之間的權利與責任 (如有)。爭議將不會與任何其他事實合併,或加入任何其他案件或當事人。仲裁員將有權做出對任何申索或爭端的全部或部分具決定性之動議。仲裁員有權裁定金錢損害賠償,並授予個人依據法律、仲裁協會規則和本「條款」可獲得的任何非金錢補償或救濟。仲裁員將會簽發一份書面裁決和決定聲明以描述必要調查結果以及裁決所根據的結論,包含計算任何受裁決的損害。仲裁人亦有如法院法官之權按個別情況裁定救濟。仲裁員的裁決為終局決定,並對於您和 Snap 產生拘束力。

f. 放棄陪審團審判。您和 Snap 放棄任何憲法和制定法上向法院聲請由法官或陪審團進行審判的權利。您和 Snap 另外選擇將申索和爭議交付仲裁解決。仲裁程序一般比法院適用的規則具有更多的限制、具有更快的效率,以及更低的花費,且受限於法院極為有限的審查。若您和 Snap 之間針對是否撤銷或執行仲裁裁決提起訴訟,則您和 Snap 放棄所有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而改為選擇將爭議交由法官解決。

g. 放棄集體訴訟或合併訴訟。所有此仲裁協議範圍內的索賠和糾紛,應基於個人而非集體進行仲裁和爭訟。且一位以上客戶或用戶的索賠,無法在仲裁或爭訟上加入或合併至任何其他客戶或用戶的索賠。儘管本協議、仲裁協議或 ADR Services 規則有任何其他的條文規定,關於此放棄權利的解釋適用性或可執行性的爭議只能由法院解決,而不能由仲裁人解決。若放棄集體或合併訴訟視為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時,您與我方皆不得提起仲裁,而應將所有索賠和糾紛交由第 7 條記載的法院來解決。

h. 放棄權利。提出索賠的當事方可以放棄本仲裁協議中規定的任何權利和限制。此類放棄將不構成放棄或影響此仲裁協議的任何其他部分。

i. 選擇退出。您可以選擇退出此仲裁協議。如此一來,您和 Snap 都不得強迫對方進行仲裁。若選擇退出,您必須在初次收到此仲裁協議的 30 天內以書面通知 Snap。您的通知必須包含您的名字和地址、您的 Snapchat 用戶名和您用來設立 Snapchat 帳戶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有的話),以及一份您想退出此仲裁協議的明確聲明。您必須將退出通知書郵寄至以下地址:Snap Inc., Attn: Arbitration Opt-out, 3000 31st Street, Santa Monica, CA 90405,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退出通知書至arbitration-opt-out @ snap.com。

j. 小額索賠法院。儘管有如上述的情況, 您或 Snap 皆得在小額索賠法院提起個人訴訟。

k. 仲裁協議存續。此仲裁協議自您與 Snap 關係斷絕後仍有效力且繼續留存。

8. 責任範圍

您同意 Snap 服務條款中的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適用於您對企業服務的使用,唯 Snap 及其關係企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對所有與企業服務相關的請求 (無論其成因,為合約、侵權、(包括過失)、違反法定責任、返還、虛偽陳述或其他情形),若超過 500 美元或您在造成請求的活動日期前 12 個月內就任何付費企業服務根據本企業服務條款支付 Snap 之金額, 負總賠償責任。

您對第三方提供之產品或服務作與企業服務有關之使用,須自負責任並遵守第三方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Snap 無須對您因使用上述產品或服務而蒙受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負責。

除非您簽訂合約的對象是 Snap Inc.,本企業服務條款之任何內容皆不得排除或以任何方式限制當事方對其過失造成的詐欺、死亡或人身傷害之責任,或是法律規定不得排除或限制之任何其他責任。

總之:除了這些條款中的財務責任上限,我們也遵守服務條款中的責任範圍。我們不為第三方造成的損失負責。我們不排除任何根據法律不得排除的責任。

9. 通知

根據本企業服務條款所作之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a) 如果收件者為 Snap,寄送至 Snap Inc., 3000 31st Street, Santa Monica, California 90405,並將副本寄送至 legalnotices@snap.com 或 Snap Inc., 3000 31st Street, Santa Monica, California 90405, Attn: General Counsel;(b) 如果收件者為您,則寄送至您透過企業服務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街道地址,或在企業服務上發佈。通知將於專人送達時、郵遞送達時、電子郵件有效傳送時,或通知於企業服務發佈滿 24 小時後視為送達。

10. 補充條款與政策

若您根據以下文件 (「補充條款與政策」) 所述目的使用企業服務,您將遵守社群規範廣告政策商家政策品牌規範促銷規則Snap 代碼使用規範,以及 Snap 提供的創意與技術規格,及其他所有管理您對企業服務使用的 Snap 條款、規範與政策,包含於本企業服務條款其他位置,以及下列所述的內容。

補充條款與政策亦可規範其他企業服務,並將在您選擇使用該等特定企業服務時提供給您,且該補充條款與政策經您接受後,將參引納入本企業服務條款。

總之:除了本條款,有更多您必須閱讀與瞭解的適用條款與政策。

11. 其他

a. 本企業服務條款並不構成您與 Snap 之間任何代理、合夥或合資關係。

b. 在任何起自或有關本企業服務條款的訴訟中,勝訴方有權就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花費求償。

c. 如果行動或棄權違反相關法律,包括美國商務部與財政部主管之反抵制法,Snap 無須行動或棄權。

d. 對一節之引用一併包含該節所有款。各節標題僅為方便之用,不得影響本企業服務條款的解釋方式。除本企業服務條款具體指稱「工作日」之情況外,提及「天」時一律指曆日。「內含」、「包含」和「包括」等詞,意指「包括但不限於」。

e. Snap 得隨時更新本企業服務條款。您同意 Snap 得透過電子郵件、透過於本服務發佈更新,或透過其他 Snap 合理選擇之方式,通知您任何此類更新。您同意在更新內容生效後,只要存取或使用企業服務即表示您受上述更新規範。除本企業服務條款另有規定,或經 Snap 簽署明確書面同意之外,任何採購訂單、廣告訂單或其他協議之內容,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取代本企業服務條款或在其中新增任何額外條款或條件。

f. 本企業服務條款、Snap 服務條款或相關補充條款與政策之間若有衝突或不一致,適用之優先順序為:相關補充條款與政策、本企業服務條款、Snap 服務條款

g. Snap 得將本企業服務條款,包括本企業服務條款範圍內之所有權利及義務,轉讓予其任一關係企業。

h. 您與 Snap 確認,協議雙方希望本企業服務條款以及相關文件 (包括所有通知) 應僅使用英文擬定。Les parties aux présentes confirment leur volonté que cette convention, de même que tous les documents, y compris tout avis, qui s’y rattachent, soient rédigés en langue anglaise.

i. 您瞭解 Snap 為方便您使用,可能會以非英文的語言呈現本企業服務條款,但您同意的僅為英文版的企業服務條款。若英文版與其他語言的企業服務條款有衝突或不一致,以英文版的企業服務條款為準。

總之:本條說明我們與您的關係、條款的架構與撰寫方式,以及條款更新或轉移至其他服務供應商的方式。若英文版的條款與我們提供的其他語言版本有衝突或不一致,以英文版為準。